經文:約14:12-21
主耶穌在設立聖餐時向門徒所說的話當中,賜給教會二個令我們感到十分驚訝的的應許。主耶穌說:“我所作的事,信我的人也要作,並且要作比這更大的事”難道信徒還能作出比主所作的更大的事嗎?同時主耶穌又說:“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什麼,我必成就。”這是否是一個無限的應許呢?要明白這二句話,我們先要有以下的基本了解:
二個“不是”:
不是“無所不能”。耶穌是全能者,難道我們也是嗎?主的這句話絕不是這意思。
不是“有求必應”。主說:“無論求什麼,我必成就”絕不能斷章取義,以為信徒可以隨心所欲的求任何事,主都必會成就,那就大錯了。
二個對比:
性質相同:“我所作的事,信我的人也要作”(14:12)參照約20:21“父怎樣差遣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又約13:15“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作的去作。”
數量更大:“並且要作比這更大的事”(14:12)五旬節使徒講道數千人信主(徒2:41;3:4)、20多年後,在耶路撒冷信主的便有“多少萬”(徒21:20)。對比耶穌在世親領信祂的人只得27人(有記載為誰者),可說教會作了“更大的事”。
三個“必須”:
一、 必須有信心 14:12
信主所作的事(14:11)
保羅說:“我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林前 2:2)對我們來說,論到耶穌,最重要就是祂為我們釘十字架這件事。那是耶穌已經作了的事。我們的信心是建立在這件事實上。
信主所說的話(14:10)
主耶穌的話是真理、是靈是生命;也是我們信心的根基。每當舉行安葬禮時,我們都會念主耶穌對馬大講的話;“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麼?”(約11:26)我們的生死全靠耶穌的話。一個人必先對主的話有充足的信心,才能發出有功效的禱告。
信主自己(14:11)
“你們信神也當信我”(14:1)“你們當信我。”(14:11)我們從主的話以及祂所作的事來認識祂。信徒以全然信靠基督的信心來禱告,主豈會不聽?
二、 必須奉主耶穌的名 14:13
奉主耶穌的名禱告時,便是與基督認同、合一,向天父祈求。聖子向聖父的祈求必蒙垂聽應允。
三、 必須遵神旨意,使神得榮耀 14:13-15
祈求的內容必合乎神旨意,遵守主命令,其中最要緊的便是必須出於愛。因舊約與新約最大的誡命都是愛。
四個“因為”:
一、 因為主耶穌已復活昇天 14:12
主耶穌已完全得勝撒但以及死亡和陰間的權勢(啟1:18);完成救贖大功(約19:30);有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太28:18);祂是主(腓2:11)。
二、 因為主耶穌的代求 14:12,16
主耶穌的每一個代求都完全蒙父神應允。主耶穌沒有一個代求會落空,包
括為每一個信徒的代求。
三、 因為主耶穌的同在14:18
使徒行傳記載使徒行神蹟都是主藉他們的手行出來的(徒5:12;14:3)
四、 因為聖靈的同在與能力 14:17 徒1:8
聖靈的大能隨著宣教的教會,與傳福音的信徒同在同工。
結語
所以主說:“你們要作更大的事”、“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什麼,我必成就”並不希奇,因為:基督已經完成救贖、聖靈已經降臨、教會已經成立、福音已經廣傳、信徒已經增多。只要我們能應用信心、站在主已完成的救贖基礎上、按著主的應許、依靠聖靈的能力、教會眾信徒同心合意,遵行神旨意去作,神的教會沒有作不到的事。
(2000.4.2楊鍾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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