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非常強調信心。我們被稱為信徒,乃因我們有信心,也相信信心是有果效的。讓我們再次來思想為何信心會有果效,怎樣的信心才會有果效?然後自問有否好好的應用我們的信心來獲得應有的果效?
一、信心有果效是因有正確的信心對象
美國有一間醫院在使用了35年後才發現其防火設備用的主要水管只延伸到地下4尺便停在那裡,並沒有接上附近的消防大水管。而全醫院的人員卻因醫院具有完善的防火設備而感到十分安心。幸好35年從未發生過火患。這是錯誤的信心對象!以為可靠安心,實際上是信靠在一個完全無用的設備上。若真的發生大火,才發覺防火設備無效就己經太遲了。不久前有一個飛碟教,教主是一位台灣人,他預言上帝要乘飛碟來接他的信徒,有許多人相信他,付了不少錢,結果飛碟並沒有來。只是賠錢還不算最嚴重,有許多人卻賠上生命。在美國有許多邪教組織,曾經發生過幾次教徒集體自殺事件。因為他相信他們的教主所應許的,自殺後可以上天堂,但死後才發現信錯對象就太遲了。
我們信心的對象耶穌,他是怎樣的一位呢?
祂是主。祂是萬有之主。祂比萬有都大,信靠祂的人是最有福的。
祂愛人,樂意助人。「我肯。你潔淨了罷」(太8:2)「我去醫治他」(太8:6)
祂有完全的權柄與能力。他能醫治,他可赦罪。人可能愛莫能助,因缺少力量或沒有權柄,但更多是缺少愛而不願助人。但耶穌卻三者兼備:有愛(伸手摸痲瘋病人
太8:3)、有能力(一句話遙距治病 太8:13)、有權柄(赦免人罪太9:6)。
在聖經裡,所有對耶穌發出信心祈求的人,耶穌都沒讓他們失望;並且超越他們所求的:不但病得醫治,並且罪得赦免。不但身體得治,並且靈魂得救;不但現時得好處,並且永遠蒙恩典。
二、信心有果效是因信心是人通向神正確的道路
“人非有信不能得神的喜悅。”〈來11:6〉
真信心包括兩方面:內在與外在
(1) 內在:對神有信心
耶穌要求人先對祂有信心。
耶穌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麼?」(約11:26)「你們信神也當信我」(約14:1)「你們信我能作這事麼?」(太9:28)
(2) 外在:用行動表達出來
百夫長進前來(太8:5)、四人將癱子抬至耶穌跟前來(可2:3-10)、長大痲瘋者來拜耶穌(太8:2)他們都以實際行動來表達對主的信心。他們以行動讓耶穌看見他們的信心(沒有表達出來的信心沒有果效)。神要聽(禱告)也要看(行動)。我們要講也要做。口只是身體的一部份,我們還要用手、腳、全身來表達對神的信心與忠心。許多事都必須直到行出來才算。信仰也是如此。例如信而受洗,表達信心的內外兩方面,雖有先後次序之分,但兩者也都是神所看重。為佈道會代禱是「有心」,去領人來參加是「有行」。有心加上有行必更蒙神喜悅,也必更見信心的果效。
三、我們相信信心必有果效是因為信心總能獲得神的正面回應
(1) 耶穌按照人的信心答應人的祈求。
「照你的信給你成全了」(太8:13)「你的信救了你了」(太9:22)「照著你們的信給你們成全了吧」(太9:29)實際上,成全祈求的是神本身,但耶穌仍說一件神蹟的發生,人的信心也是因素之一。似乎信心本身也能救人(“你的信救了你了”)正表明人必須以信心與神接連,讓神能通過人的信心來施行祂的大能。
(2) 信心的代求大有果效
「這麼大的信心,就是在以色列中,我也沒有遇見過」(太8:10)百夫長的僕人因主人的信心代求,病就好了。百夫長信耶穌有權柄,耶穌就運用更大的權柄使他的僕人得醫治(耶穌原準備要去醫治他,但因百夫長的信心便行出更大的神蹟)。
耶穌見他們的信心,就對癱子說:「小子,放心吧,你的罪赦了。」癱子因朋友的信心代求而得神蹟性醫治。癱子的朋友因對耶穌有信心,願付不小代價來求耶穌,耶穌因他們的信心,不但醫治他的癱瘓病,更進一步解決他的病源,赦免他的罪。
由此可見,信心的祈求是信徒最大的權利與權柄。信心的代求可以帶來:病得醫治、罪得赦免、鬼被趕出、信心最大的果效就是靈魂的救恩(彼前1:9)。讓我們都應用信心去與神接連,不但自己充分獲得神的救恩;並藉著信心的能力為人代禱,將人領入神的國度,同得靈魂救恩的好處。
(楊鍾祿1999.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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