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看復活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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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傳的信息可稱為:「請看復活之主!」。先是主向門徒顯現,要門徒看清楚;後是門徒向人傳這位復活的救主,讓人也都看見祂。因為在世界上,沒有比耶穌復活更重要的事。這不單是基督教的信仰的基石,也是世人得救或滅亡的關鍵所在。從《使徒行傳》可見耶穌的復活與教會以及世人的重大關係。


一、看見復活之主

40天的顯現:堅固門徒信心、領受神國使命。

徒1:3「他受害之後,用許多的憑據(眼看、耳聽、手摸(約壹1:1)),將自己活活的顯給使徒看, 四十天之久  (預備門徒的信心、知識與體驗復活之主的同在與能力) 向他們顯現, 講說神國的事 (大使命的堅信)。」


二、見證復活之主

看見復活之主者的責任:傳揚並見證復活的耶穌

徒10:40 - 41 「第三日神叫他復活,顯現出來,不是顯給眾人看,乃是顯給神豫先所 揀選為他作見證的人看。」

看見耶穌被釘死的人,多屬不信祂的人;但復活後的耶穌只向信祂的人顯現,目的就是要他們作見證。耶穌被釘十字架死的時候,讓眾人都可以看見,顯明基督是為眾人而死;但復活之主所要顯現的人,卻有選擇性。主只顯給那些將為祂的復活作見證的門徒看。只有那些看見復活之主的人,才能為耶穌作有力的見證。請問您是其中一位嗎?請再參照下列經文:

徒2:22 「…..與我們同作耶穌復活的見證 。」

徒2:32 「這耶穌,神已經叫他復活了,我們都為這事作見證。」

徒3:15 「你們殺了那生命的主,神卻叫他從死裡復活了。我們都是為這事作見證。」


三、以復活之主的能力作見證

耶穌的復活:不只是信息,也是能力

徒4:10 「…. 站在你們面前的這人得痊愈,是因你們所釘十 字 架 , 神 叫 他 從 死 裡復活的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  (這名不但有醫治的能力,更有使人得救的大能 (4:12))。 」

徒4:33 「使徒大有能力,見證主耶穌復活。眾人也都蒙大恩 (高舉復活之主,教會也必更能經歷主復活的大能,更加蒙恩)。」


四、聖靈的印證

耶穌的復活:有聖靈隨時的印證

徒5:32 「我們為這事作見證。神賜給順從之人的聖靈,也為這事作見證 (聖靈隨著耶穌復活的福音同作見證,那裡有人傳復活之主,那裡就有聖靈同在的見證)。」

徒10:40「第三日神叫他復活,顯現出來,….. 44彼得還說這話的時候,聖靈降在一切聽道的人身上 (領受復活的之主的人,皆得著聖靈)。」

今天聖靈仍是一樣,誰願順服復活之主,聖靈就降在誰的身上。請問聖靈有降在你身上嗎?何不今天就來接受復活之主?時候將到,復活之主將成為審判之主,人便不再有機會了。


五、耶穌的復活:可信的憑據,審判的證據

耶穌的復活:得救者的憑據;被定罪者的證據。

徒17:30 - 31「世人蒙昧無知的時後,神並不監察 (因復活的證據未顯明出來),如今卻吩 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 因為他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他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 判天下。並且叫他從死裡復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 據 」

主復活這件歷史事實是信徒得救的最堅固憑據;同時也是將來被定罪者的最大罪證。將來耶穌只要問:「我已經從死裡復活了,為何你仍不信?」人便無話可答。因為沒有比復活更大的證據,如果連耶穌從死裡復活,40日的顯現都不能使他相信,那麼神也沒有比這更大的證據來叫人相信了。主耶穌豈不曾說過:「除了約拿的神蹟以外,再沒有神蹟給他們看。」主耶穌說:當審判的時候,尼尼微人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因為他們因約拿的神蹟就悔改了,耶穌比約拿還大,耶穌復活的神蹟也比約拿從魚腹中出來更大(路11:29-32),今天人們連耶穌復活的神蹟都不信,神也沒有預備比耶穌復活所帶來的更大的恩典可以給他了!


耶穌已經復活了,信徒應當信心堅固,竭力傳基督復活的福音。靠著復活之主的名與聖靈的大能,我們必能多多領人進入主的國度。復活之主必賜智慧與能力給所有信祂的人,就是那些祂要使用來完成祂的普世宣教使命的人。

(楊鍾祿 1998.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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