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復活與我們(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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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羅4:25;腓3:10;弗1:19,20
 
耶穌基督的復活是一次過的歷史事件,但對信徒卻產生持續性及永恆性的關係。可由基督復活帶給我們的四個保證來了解:

一、保證我們稱義(得救) ( 羅4:25)

“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得稱義”(羅4:25)。耶穌為我們的罪而受死,祂的死乃是替我們還債,債還清了,祂就不須再死而神就叫祂從死裡復活。若還有一點罪未還清,耶穌便不會復活。就如大祭司進會幕獻贖罪祭,若獻得蒙悅納,他便可以從聖所出來;若不符合神的要求,他便會死在帳幕裡。

神已接受耶穌的死已足夠還清人一切的罪,不須再受死了,所以叫基督從死裡復活。我們既也與耶穌一同復活(弗2:6),便不須再為罪受審了。神的忿怒不再向我們傾倒,也不再向我們討債了。換句話說,耶穌已經為我獲得了被神稱義的地位,因為耶穌的死已付足了一切的罪債,耶穌的復活就顯示所有在基督裡的人就不再定罪了。因為死在耶穌的身上不再有任何權勢,所以神叫耶穌從死裡復活了,並且活到永永遠遠。今天我們如何可以確定我們仍有被稱義的地位,只須問:“耶穌是否仍然活著?”若是,信祂的人便得稱義了。因為基督的復活就是我們罪債已還清的證據。


二、保證我們有能力 ( 弗1:19,20 )

死亡原是這世界上最大的力量,因為世上沒有一種力量能勝過死亡。人唯有回到生命的源頭,生命的主那裡,才能找到比死更大的能力。主耶穌降世便是把得勝死亡的生命大能帶給世人。保羅說:「神向我們這些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就是照祂在基督身上運行的大能大力,使祂從死裡復活。」(弗1:19,20)這兩節經文把希臘文裡用來描述能力的字幾乎都用上了,對基督復活所顯的能力之浩大,做出最大限度的形容,可以說到無以復加的地步:dunamis(如dynamite 炸藥的爆炸力)、energeia(如energy充滿活力)、kratos(mighty大能)、ischus(power權能)。復活是人所能經驗的最大的能力。而這種能力卻是信徒可享有的。當然,當我們將來從死裡復活時才能體驗到完全,但現今也可以應用這能力來遵行神旨意,讓主藉我們工作。

耶穌是教會的頭。頭決定身體的一切功能與力量。一條腦筋受傷,就有一部份的身體受影響。如半身不遂的病人,不是身體有問題,而是頭腦出問題。耶穌是我們的頭,耶穌今天活著,我們就都與祂一同活著;主耶穌大有能力,我們便也就有能力。因祂活著,我們便能面對明天,雖然明天如何我們不知道;但只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便夠了!因為我們信“祂能夠”(He is able)!Yesus Boleh!

保羅強調信徒現今就該曉得耶穌基督復活的大能(腓3:10)不只是‘知道’耶穌復活的事實;也要能以生命去經驗、去表達,去應用出來。但一個人只能表達出他裡面有的東西。除非他生命裡有復活的耶穌,他就無法讓人相信耶穌已復活,也無法讓人從他身上看見復活的耶穌。(例證:著名指揮家Reichel 指導獨唱歌手以堅信耶穌復活的信心唱出“我知救贖主活著”) 另一方面,一個人也必須先獲得真正的授權,才能應用所擁有的權柄去發出他的權能。認識基督,曉得祂的復活的大能便是擁有基督並擁有祂復活的大能。

聖經記載有些沒有真正信主耶穌的人,想用耶穌加上保羅的名來趕鬼,惡鬼對他們說:「耶穌我認識,保羅我也知道,你們卻是誰呢?」結果便跳在他們身上,令他們受傷逃跑(徒19:13-20)。不是耶穌的名沒有能力,而是他們裡面沒有耶穌的生命,也未獲得主耶穌的授權可應用祂的名字之權利。就如今天信徒趕鬼,我們的信心與把握便是因有主耶穌的授權可以奉祂的名,靠祂的寶血去趕鬼。連信徒也不能直接對鬼說:「我吩咐你出來,離開。」只有主耶穌本身才能如此說。但我們得著主耶穌授權的人,卻可以說:「我奉主耶穌的名,吩咐你出去,離開。」我們的話便帶著主耶穌的權柄,神的能力。

基督的復活就是最大得勝的宣告。信徒不須為求得勝而爭戰,而是站在得勝的地位去攻克未得之地(God's people do not fight for victory but from victory.)。我們已經與主一同坐在天上,就是得勝者的寶座!弗1:19,20 提到至大的能力,就是耶穌基督復活的大能,勝過死亡、撒但與陰間的權勢,應驗主自己所說:「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她(教會)。」

保羅說:「我以認識主耶穌基督為至寶。」認識基督是在信主後才能開始進深去知曉的,無論是在知識或經驗上。並且,信徒是先經歷基督復活所帶來的重生,以後才靠著基督復活的大能去效法祂的死。先有基督復活的生命與能力,我們才能活出背十字架的捨己人生。


三、保證我們將來也必復活(林前6:14;林後4:14)

神叫主耶穌復活,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們復活。我們復活的盼望是建立在主耶穌的應許與神的能力上。今天我們若在生活上越能體驗基督復活的能力,那麼就越能相信將來神能叫我們從死裡復活。神能叫我們的靈命重生,也就能叫我們的身體復活。


四、保證我們為主勞苦不徒然    林前15:58

盼望是工作的誘因與動力。工人能忍受勞苦是因有得工資的盼望;知道勞苦是有代價的便能忍受。信徒既有復活的盼望,就能忍受暫時的勞苦,故此就應當:

1、信心堅固,不要搖動。信心搖動,就如一個人站立不穩,便無法做任何事。

2、知道現今一切為主所做的工作都必有永存的價值,我們便當更盡力的事奉神,知道為主所受的一切勞苦都不歸徒然,不會落空。

(1999.4.11 楊鍾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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