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主獻上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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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的人生需要經常作自我調整,因為這個世界常在我們不覺察時改變我們,塑造我們。一個基督徒若不時時保持非常清醒而警覺的心,很容易便被這世界所同化而還毫不自覺。保羅在面對人生的重大抉擇時,曾在不自覺中說出一句話,可以作為他為主獻上的人生表態。那就是記載在使徒行傳20章24節的那句話:「我卻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證明神恩惠的福音。」

一,"不以性命為念" -保羅的人生觀

"不以性命為念"並非表示不愛惜自己的性命,但保羅所要強調的是人生還有比性命更緊要的事,是我們應當當看為更重要的。有句話說得好:「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件事,便是要為比生命更重要的事而活。」"The most important thing in life is to live your life for something more important than your life." --William James(1842-1910)

主耶穌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也等於表示"人活著更不是單為食物"。人應該為一些比他的短暫與屬物質的人生更寶貴的東西而活。我們應常常自問自己:"我現在這樣忙碌是為什麼而忙?為誰而忙?"許多時候我們的答案是:"為自己,為家庭,為孩子。"嚴格來說,家庭與孩子只是自己的延伸,其實還是為自己。其實,自古以來,大多數人皆是如此。腓2:21"別人都求自己的事,並不求耶穌基督的事。"聖經並非說信徒不可求自己的事,乃是要提醒我們人生不要失去輕重!若我們將百份之九十九的時間都用在"只顧自己"的事上,只留下百份之一在"耶穌的事";若主的事與我們自己的事有所抵觸時,我們總選擇作自己的事時;那麼我們就應當深入的作自我檢討。基督徒的人生觀應是:我是屬神的人,認定自己的一生完全都在神的手中,我顧念神的事,神必顧念我的事。基督徒的人生,雖然在物質生活上也許並不一定富足,在忙碌的工作中或許有時覺得疲憊,在屬靈的爭戰中或許有時感到壓力太重,但是在心靈的深處卻能享有真正的平安,享有神同在的把握以及聖靈的能力。我們應該放心將我們的人生交在神手中吧。我們應常來到神面前,將一切憂慮交給他,享受心靈的安息。

"不以性命為念"並不等於冒險;恰相反,那是將自己的生命,完全的信靠並交托在那位全能、全智與全愛的神的手中,可以令我們倍感安穩無憂。當我們顧念神的事,神必更加倍的顧念我們的事。當我們想倚靠白己時,結果往往更多煩惱,更多憂愁。

二,"也不看為寶貴" -保羅的價值觀

腓3:7,8保羅獻身事主後價值觀的全然改變。以前所看重的萬事,如今已看為糞土。保羅從來不說他的獻身是作出何等大的犧牲,只看見得著基督是何等大的利益!李文斯敦:"請勿再說"犧牲",我認為完全是權利"保羅說他以認識基督為至寶。萬物與之比較皆如糞土。不信者卻剛相反,看事奉神者為世界的渣滓,反以世上的名利富貴為至寶。到底誰對呢?我希望基督徒在這些基本的事上不要糊塗,被這世界的神欺哄了。一個被主使用的人生,就是最高價值的人生。在神面前一個人若是被看為無用,是十分嚴重的:耶穌在〈登山寶訓〉論到八種有福的人後,又提到第九種的人,就是"無用的人"(太5:13);這種人如失味的鹽,一無所用,主耶穌說只合宜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主耶穌又曾在一個比喻裡論到"無用的僕人"(25:30),結果,被主人丟在外面黑暗中哀哭切齒了。

事奉神的道路是一步一個腳印,絕不會白走(參約15:5; 林前15:58 ;啟14:13)一個基督徒一生走到最後一站,回頭一看,所能看到的就是那些遵行神旨意所作的事、為愛神愛人付代價所作的事;這一切都不會落空。除此以外,其餘一切都再也看不見了。

三,"只要行完我的路程" ---保羅的任務觀

基督徒必須清楚認定自己有一定的當跑的路程,人生的使命便是跑完它。保羅最後跑完了當跑的路,心滿意足的離世(提後4:7)。什麼是我們當跑的路呢?基本上必包含下列兩大點:

1.     行完神的旨意  (來10:36)

被稱為非洲之光的李文斯敦(David Livingstone)曾如此說:「我寧願為求在神旨意中而住在     非洲之內,卻不願意坐在英國的皇位上而在神旨意之外。(I'd rather be in the heart of Africa in the will of God, than on the throne of England out of the will of God."這即是基督徒的人生宗旨與使命。

2.    追求得著完全 (腓3:12)

得著原本主所要賜給我們的"份",我們得不完全是因我們沒有竭力去追求,或因偏離了正路,跑錯了方向。我們的人生並不是已經定型而不能改變的,只要我們行在神的旨意中,我們越竭力追求,就能得著越多。我們的最高目標應當如保羅那樣:竭力追求,希望可以得著完全。當我們忠心行完神的旨意,竭力追求得著完全時,便能榮耀神。

四,"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 -保羅的事奉觀

論到其職責,保羅曾清楚表明:"我敬重我的職份"(羅11:13)。敬重原意即榮耀。保羅絕不會榮耀自己,但他卻願意榮耀他從主所領受的職份。甚至保羅關心他的職份過於關心他自己(林後6:3)。對保羅來說,他的人生乃是由從耶穌所領受的職份所支撐著,成為他整個人生的脊椎骨。

基督徒應當看他所領受的作為基督代表的職份比他自己其他一切都更寶貴,更重要。因為我們的職份表明我們與神的特別關係。保羅雖明知前途有生命危險(徒20:23),卻仍以成就職份為重。

五,"證明神恩惠的福音"---保羅的使命觀

基督徒應當以自己的人生來見證福音是神的恩惠!基督徒應該活出比別人更豐盛的生命;基督徒的整個人生應當見證福音是神所賜給人的極大恩惠。福音不只是信耶穌將來可以上天堂而己,福音乃能賜給人今生就能活出豐盛的、喜樂的、有力的,且能成為賜福器皿的生命。

許多人的人生充滿著訴苦,但基督徒的人生卻是一個可以不訴苦的人生。按人生遭遇而言,保羅的人生比世上大多數的人更苦(參林後11:23-33)!但保羅到人生的最後一刻,卻仍然滿口感恩讚美神的話。保羅的確活出了他自己所傳的福音,證明了神的福音是恩惠的福音。

保羅的人生,無疑可作為一個完全為主獻上的人生之佳美樣本。並不悲苦,乃充滿著喜樂與滿足。為主獻上的人生,是令人永世無悔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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