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時代雜誌(Times)認為20世紀有三大主題,將成為後人紀念20世紀的三大記號:
一、 民主得勝的世紀(the century of democracy)
以邱吉爾、羅斯福為代表人物
二、 民權至上的世紀(the century of civil right)
以甘地、馬丁路德金為代表
三、科技發達的世紀(the centur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過去一百年的科學家、發明家無法盡數。以愛因斯坦被選為世紀風雲人物便可知20世紀最大的特徵還是科技的空前發達。
表面看來好像講得很對。20世紀被描述為人類最光明、最幸福的時代。但從另一面來看,我們完全可以說20世紀是人類歷史中最悲慘、最醜惡的時代。兩次世界大戰以及直到今天仍有三分之一的國家在戰火的威脅中;人類6000年來從未像20世紀的100年裡發生那麼嚴重彼此殘殺、因“人禍”而死的數目是過去任何時代都不能相比的!〈時代〉所提的20世紀三大功績,對人類的幸福到底有否貢獻還須探討!從負面來看,“民主、民權、科技”在促進人與神的關係上往往害處比好處更大,使人離神越來越遠:
以民主取代了神的主權:
民主以多數票作判斷作決定,多數人贊成的事就是對的。這是基督徒不能完全讚同的。有些事能以投票表決,有些則不能;例如支持同性戀,贊成同性結婚合法化。我們認定只有神說是對的事才對,不在乎有多少人反對或贊成。民意測驗並不一定反映真相(Monica
Lewinski
出版自傳之前,民意測驗顯示大多數人都表示不支持;但一出版馬上就成為熱門的暢銷書!)
民主不是在任何情況下都是對的。西方民主明顯有太多的缺點。今天西方國家領袖想要求全世界都完全按照他們的模式是有太主觀了。
以民權代替神權:
20世紀高舉人權、自由權、個人權、使人忘記神權!20世紀的人類過份注重本身權利,無形中造成自我中心、目中無神。美國的立國精神原是“In
God we trust”,但以後越來越強調民主、自由、人權與個人權利。在今天美國的憲法裡,神已無權。連在學校禱告都不許可。
以信任科技代替信靠真神:
20世紀的人類比任何時代更狂妄自大。科技猛進令人自以為無所不能,新世紀運動以人為神。20世紀末出現“新巴別塔時代”。
世人所誇口的,教會是否也能完全同意嗎?在神面前,20世紀的人類能算進步嗎?若以學生成績冊來作個比較的話,20世紀的人類只在實用學科(如數理科、商學科等)上取得特優。但在其他科目如人文、藝術、宗教、道德倫理等,就不見得進步,有些還退步得很厲害!
教會應有不同的看法。以使徒行傳前面幾章所記載教會誕生時的模式作個比較,讓我們在這2000年代的開始,重新調整我們的心態並建立合乎聖經的原則的教會觀。
1、 以基督為主過於民主
神所定的社會體制不是以民為主,而是以神為主。按神的原意以色列人並不須立王,更不須要舉行民主選舉。而是由神自己所揀選的人來指示及領導;神自己會負責保守祂的子民並賜福他們。是Theocracy,不是democracy。
“神已經立耶穌為主、為基督了。”(徒2:36)
“順從神不順從人下應當的”(徒5:29),那是初代教會的堅定立場。對初代教會而言,“基督是主”不是只在教會講,也在官府面前講、在社會上講。
教會總要按聖經的教訓,凡事尊基督為主。在許多事上教會都不用投票表決的方式來決定事情。我們更強調的是與民主精神相反的“順服精神”。人人順服聖經的教訓、順服基督的主權,教會就必蒙福!
2、 願為主放棄權利過於為自己爭取權利
信徒願將“自己的”看為“沒有一樣是自己的”(徒3:32,33);都願意與人分享,願意捨棄、願意與人分享。那是合乎基督的精神。老是強調看重自己的權利的人還未真正認識基督。
3、追求“屬靈爆炸”過於“知識爆炸”
五旬節教會被聖靈充滿,信徒皆活出活潑的屬靈生命來;教會發揮極大的果效,可以“屬靈大爆炸”來形容!教會“靈性爆炸”對當時的社會人群直接產生實質上的沖擊。他們最主要對社會的沖擊就是直接傳耶穌、傳福音。雖也關懷貧苦、飢荒等事,但絕非教會的主要任務。知識爆炸、科技爆炸對人類的終極與永恆是利或弊,仍未能確定。教會的靈性爆炸肯定能帶給人最大的福份。
這是教會應重新調整並追求的原則與心態:以基督為主(重於民主)、為主自願放棄權利、追求屬靈增長(過於依靠其他方法、途徑)。
(2000.1.2楊鍾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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