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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鍾祿牧師選輯

耶穌懂得做人嗎?

從耶穌出來公開工作直到被逮捕為止,聖經記載了184次耶穌與人接觸的「傳播處境」。耶穌分配給支持者與中立或反對者各一半的次數。祂用三分之一的時間與個人談論,另三分之二則與團體。在與個人交談的次數裡,祂用了約三分之一與有病者、三分之一與普通的個人、三份之一與個別使徒談話。而這三類人每類都佔了全體的百分之十。從以上的觀察看來,耶穌沒有忽略任何人。但耶穌可說用了幾乎百分之百的時間在祂的十二門徒的身上!因為當耶穌在與任何一類的人在一起的時候,祂總讓祂的門徒在旁觀察。耶穌常在過後再向門徒作一步的講解,說明深一層的屬靈道理。

萬世師表

對中國人來說,「萬世師表」似乎是孔夫子一人專用的稱號。但對普世人來說,耶穌基督普遍被認為是最偉大的教育家。耶穌有許多名稱,諸如「拿撒勒人」「大衛的子孫」、「彌賽亞」、「木匠的兒子」、「神的羔羊」、「猶大的獅子」…等。有一本叫著《基督的名號》的書,列出全本聖經共計有272個不同的耶穌基督名稱!然而耶穌在世上活動時,最常被人使用的稱號還是「拉比」這個名稱。「拉比」就是猶太人對老師的尊稱。可見耶穌的教導風範在當時的社會已是聞名遐邇,社會各階層人士皆稱他為老師。歷來的教育家也都一致的推崇耶穌的教導模式為教育典範。

耶穌收了十二個特別生,作為入門弟子。馬可福音的一節經文扼要的總括出耶穌最基本訓練法有三大要點:「耶穌設立十二個人,要他們常和自己同在;也要差他們去傳道;並給他們權柄趕鬼。」

一、「要他們常和自己同在」是最主要的部份,因為耶穌本身就是門徒要學習認識並傳揚的全部內容。

二、「也要差他們去傳道」。耶穌不單注重口頭的教導、藉著本身示範的傳授,並且也要求門徒必須親身用自己的口與行動去傳揚。一個人唯有能親自將所學習的知識用自己的表達方式正確清楚的再傳達出來,才算為真正的知道。

三、正式授權予他們可以奉他的名醫病趕鬼。耶穌不單要他的門徒出去工作可以名正言順作他的代言人,並且實質性的授予他們他自己的權柄與能力。以致於門徒不只是講道理,也具有耶穌的權能作為印證。

關於耶穌的門徒訓練與教導方法,請參閱「耶穌的策略」一文。

罪人的朋友

耶穌不單是眾人的老師,也是眾人的朋友。孔子強調有教無類,耶穌胸懷全人類,願意與任何人作朋友。人所看為敗類(如稅吏)、卑賤(如妓女)、社會地位低微者(如婦女與孩童),耶穌皆樂意與他們為友。

有一次耶穌與一群稅務局的官員(被猶太百姓看為如漢奸之類的人渣)以及一些被人看為不務正業,名聲不佳的人在一起談話、喫飯。他們喜歡接近耶穌是因他們都喜歡聽耶穌講道。但是當時的猶太宗教領們叩十分不以為然。他們覺得耶穌這麼“隨便”,未免有失身份。耶穌聽見他們對他的微言,便說:「健康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本不是名義人,乃是召罪人。」

為了要使人們更了解他的心意,耶穌一連講了三個比喻故事:

故事(一) 失羊

有一個人有一百頭羊,走失了一隻。他就暫時撇下另外的99隻去尋找那失落的一隻。找著以後,就歡喜非常;因為那是失而復得的。

故事(二) 失錢

有一個婦人有十塊錢掉失了一塊。她就點上燈打掃屋子,細細的尋找,直到找著了。她就興奮得告訴她的左右鄰居,與他們分享她的快樂。因為她得回了原以為已失落的錢財。

故事(三) 浪子回頭

有一個人有兩個兒子。一天,小兒子來向父親要家產;父親依他所求的給他。那小兒子有了錢便離家到遠方去,過著奢靡的生活。最終淪為養豬工人,苦不堪言。那時他才為自己的愚昧感到非常懊悔,便準備回家向父親認罪,希望能獲得父親的收留,就是作僕人也願意。沒想到父親以最熱烈的擁抱來歡迎他,設盛筵款待他。大兒子看見了甚為不悅,向父親發脾氣。父親就對他說:「兒阿,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復得的,所以我們應當快樂!」

以上這三個比喻故事,都表明了神願人人得救,不願一人沉淪之心。耶穌說:「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與罪人作朋友乃因耶穌愛他們,要他們得救。當時的猶太宗教領袖常自以為義,認為最能守全律法,在道德上完美無瑕,如一個健壯的人便覺得不需要看醫生。但那些稅史與遊民,卻感到自己罪惡深重,如病重者,最希望能得到醫生的治療。耶穌說:「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所以耶穌與罪人做朋友是自然的。猶太宗教領袖們自以為義,實際上他們比罪人還要罪加一等。因為他們在罪中仍不自覺有罪,還去定別人的罪。

被人無故恨惡的耶穌

“耶穌說:「我若沒有在他們中間行過別人未曾行的事,他們就沒有罪;但如今連我與我的父,他們也看見也恨惡了。這要應驗經上所寫的話說:『他們無故的恨我。』”(約翰福音15:24,25)

耶穌雖從未作過一件不好的事,但仍不能避免被人反對甚至恨惡。原因至少有下列幾項:

1、 出身卑微。

身為木匠的兒子,便叫人看不起。耶穌的講道與教導顯出智慧與權能,但只因他是「木匠的兒子」,就被人厭棄!(太13:54-58;可6:3)又因他生長在外邦人之地的加利利,也因此不被猶太人所接納(約7:41,52))。

2、 非科班出身

耶穌沒有受過正規的專業訓練,未曾在任何一位拉比的門下受教。更甭說什麼出身名門了。「連門都還未進呢!」耶路撒冷的“律師公會”是不會容許他掛牌執業的。因此當耶穌演說吸引大量聽眾時,那些京城大律師們皆眉尖深鎖,大搖其頭,深不以為然!總覺得這個加利利來的年青人太不知天高地厚了;竟敢來到耶路撒泠開群眾大會,論經講道。簡直是“魯班門前弄大斧,孔子門前賣孝經”。

3、 耶穌與罪人及稅吏一同吃飯(可2:16)

那是被視為不潔身自愛,與罪人同流合污的表現。

4、 耶穌受群眾所擁護與愛戴,引起反對者的妒嫉(約7:48)

有一次猶太宗教領袖差人去捉拿耶穌,但差役攝於耶穌說話的威嚴,不敢下手拿他。當被差他的上司責問時,回答說:「從來沒有人像他那樣說話的。」猶太人首領責罵他說:「你們也受了迷惑麼?官長或是法利賽人豈有信他的呢?但那些不鴨白律法的百姓們是被咒詛的!」(約翰福音7:46-49)從這番話便可見猶太官長們對耶穌的忌恨是到何等深刻的程度。

5、 耶穌自稱有赦罪的權柄 (可2:10)

猶太人不信耶穌是神的兒子,因此將他赦免人的罪的恩言視為越僭的妄言。

6、 耶穌有趕鬼的能力 (太12: 24)

耶穌將一個被鬼附又瞎又啞的人治好了,眾人皆驚訝萬分,說:「這不是大衛的子孫嗎?」」然而,那些妒忌他的領袖們卻指他是靠鬼王趕鬼。

7、 耶穌不遵循猶太人的遺傳習俗,

如守禁食(路5:30,33)與飯前洗手(可 7:15)等禮;並且又常在安息日工作醫治病人,便有人指他想要癈掉摩西的律法(太5:17)

8、耶穌聲稱要拆毀聖殿,然後三天內又將它重建起來(太26:61;可14:58)

猶太人認為耶穌仇視聖殿、輕視聖殿。其實耶穌是指他自己將要在死後三天復活而言。

9、 最令猶太人受不了的就是耶穌自稱與神同等(約5:18)

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原是一個奧秘。耶穌將他與父神的關係表明出來,難免令那些本就不信他的人大感吃驚。

10、耶穌自稱為彌賽亞/基督(太26:64)

耶穌論到他將要再來,並且要應驗聖經對彌賽亞的榮耀降臨之預言。結果讓那些千方百計想捉他話柄的仇敵認為他說了僭妄話了。

俗語說:欲加其罪,何患無辭?令人感慨的是連耶穌這個完全人也免不了被人所恨惡與惡意攻擊,何況是那些原本就罪根深植,罪性躍然的凡夫俗子呢?

耶穌懂得「做人」嗎?

有些華人向來注重「如何做人」。認為一個人的成敗往往就在於懂不懂得「做人」。所謂做人便是搞好人際關係。有些人以為“做人”的最高的境界便是面面俱圓,只交朋友,不樹敵人。但內中隱藏著多少的妥協、多少的虛偽、多少的矯情….以不要得罪人以及讓自己獲得最大利益來作為原則與準繩的「做人」大道理,本身便是大大違背了神造人的旨意。神要他所造的人以美好的生活德性來榮耀他,享受他;但人們卻以違背神的真理公義的道理來作為「做人」的法則!

若按這些華人“做人道理”來論耶穌的人際關係,耶穌顯然是非常失敗的。耶穌時常一開口便得罪權貴名流。並且被人指責以後,從未認為自己有錯,並且幾乎每次皆為自己所說所行加以力辯,不時甚至對反對者加以抨擊!有時說話簡直毫不留情。耶穌最終英年早逝,與他平時言語得罪太多人不無關係。也許有人心裡不禁要說一聲:「耶穌太不懂得「做人」的道理了!」只是說這句話的人有否想過這是被造者對造人者的評語。

到底是中國人比較懂得做人道理,還是耶穌仍是對的?到底我們應當效法那些“穩重、老練、圓滑、明哲保身”的「成功人士」呢?還是仍堅持當效法基督,包括處世處人的道理呢?

華人基督徒應該在「做人」的道理上再思、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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